远口镇人社中心工作职责
就业:
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结合本乡镇实际,兴办就业实体,开发就业岗位,具体实施就业工作。
3、发挥服务平台优势,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做好辖区内“4050”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4、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申请;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开展资格审查,出具信用证明,指导下岗失业人员用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促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5、按照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协助做好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服务工作。
6、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性工作。
7、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基础数据采集,建立基础台帐和数据库;运用劳动保障信息资源,做好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化服务工作。
8、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统计和其他劳动保障统计服务工作。
9、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辖区内退休人员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核实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和领取退休金资格,协助发放退休金;协办辖区内社会化管理退休职工死亡安葬的有关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10、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11、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养老保险:
12、在人劳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3、积极宣传农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搞好调查工作,不断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质量。
14、负责全县保费汇集、存储、运营和养老保险金的下拨。
15、办理入保人员转保、退保手续,核算养老保险支付标准。
16、对乡镇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加强管理,定期进行培训、指导、检查。
17、做好各种表、单、证、卡、册的缮制、复核、签发及各种卡、帐的建立、登记。
合医:
18、负责宣传、发动、组织辖区内农民参加合作医疗;
19、做好参合农民的登记、建立参合农户的家庭台帐,及时完成参合农民资料的计算机录入工作;
20、按照规定收缴参合农民的个人缴费和接受社会各界的扶持资助金;
21、建立健全参合农民合作医疗档案,发放《合作医疗证》,妥善保管参合农民的原始资料;
22、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的补偿审批兑付;
23、负责对意外伤害责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4、定期汇总参合农民补偿费用资料,及时与县合管办进行机构间的结算手续;
25、每月5日报告、公示本乡镇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情况;
26、协调处理本乡镇合作医疗的日常事务,落实县、乡镇合管委交办的任务;
27、指导和监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的运行管理。
主管领导:唐海瓶
负 责 人:陶树林
工作人员:杨凤芝、刘芳、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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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唐海瓶 |
负责人:陶树林 |
工作人员:杨凤芝 |
工作人员:刘芳 |
工作人员:吴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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