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口镇四项举措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远口镇积极探索和创新有助于提高扶贫专项资金效益的使用和管理模式,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制定扶贫资金监管的制度、措施、办法,四项举措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和思想教育。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国家扶贫政策。通过以会代训、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加强扶贫项目后续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严禁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现象发生。
二是完善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和报账程序。严格实行资金专账管理。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账,坚持先审批后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并严格报账资料审核。对于完工的项目,镇扶贫办专项小组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报账提款,所有报账凭证必须由镇党委政府负责人及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报账。
三是提高扶贫资金项目公开透明度。坚持扶贫资金项目到村到户的原则,发挥群众的扶贫工作主体作用,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管理权,项目的选择、立项、实施、监督、管理必须有群众参与。项目确定后要全面公示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内容、资金来源等,公布监督电话,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效用,实行阳光操作,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加强扶贫资金项目法人责任追究力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加大扶贫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督促检查和跟踪管理力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和落实由镇扶贫办、财政所以及村义务监督员组成的巡查小组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擅自截留、挪用、骗取、贪污扶贫资金等行为,将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唐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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