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办

社会治安综合办工作职责
2015年08月04日

一、负责做好本辖区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任务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工作;

二、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等,把各项综治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全面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并积极挖掘、推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工作;

四、利用多种形式,组织镇属各部门广泛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法制教育等活动;

五、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六、根据镇党委和上级综治部门的要求,及时对各部门进行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七、对镇矛盾纠纷和电站移民引发的上访问题进行劝导、登记、协调工作;

八、组织调查研究,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对各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主管领导:吴才银
负  责 人:刘受明
工作人员:吴天庭、汪沁、陈光金、彭宗文

主管领导:吴才银 负责人:刘受明 工作人员:汪  沁 工作人员:吴天庭
   
工作人员:彭宗文 工作人员:陈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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