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二、协助镇党委、镇政府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按照上级林业部门的安排,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林业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站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变化情况;
四、核定并落实农村集体和个人的年度采伐指标,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依照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本镇的林木采伐,木、竹运输和销售;
五、协助有关部门的调处山林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六、传播林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林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收林业专项基金和其它收费,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好用好当地各项林业资源;
八、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分管领导:杨政顺党委委员
站 长:杨政顺
副站长:
吴国林
工作人员:杨昌泗、李小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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